Unlocking the Potential: Minister Đặng Quốc Khánh on How the New Land Law Benefits the People

"The Minister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emphasized the importance of effectively implementing a range of laws and resolutions passed by the XV National Assembly. This was highlighted at a conference organized by the Government and the National Assembly's Standing Committee on July 30, focusing on disseminating and enforcing these crucial legal frameworks."

0
67
Minister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Dang Quoc Khanh speaking at the Conference – Photo: VGP/Nhat Bac

Unleashing the potential of land resources for maximum value

Speaking at the Conference, Minister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Dang Quoc Khanh emphasized the importance of完善制度、政策和土地法律,为胜利完成党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国会关于2021-2025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决议提供动力,旨在消除瓶颈并有效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直接服务于经济复苏和社会发展。

秉承政府总理的指导精神,主动“从一开始就开始”,在国会通过《土地法》后;政府和总理指示各部委、地方集中精力制定详细的指导法律实施的法规。在第222/QD-TTg号决定中,总理批准了实施《土地法》第31/2024/QH15号法律的部署计划,并分工各部委和地方起草实施《土地法》的详细法规,并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完成了这一任务,超出了规定时间。

政府、总理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已发布多份文件,敦促各地加快制定其管辖范围内的法规。各部委和地方集中资源,确保在质量和进度方面完成其管辖范围内的法规制定工作。

修订《2013年土地法》的整体目标是解决与土地有关的政策和法律之间的重叠和矛盾,为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提供便利,并促进公开、透明、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让《土地法》提前生效将释放潜力,激发潜能,按照第18-NQ/TW号决议的精神,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价值,尽早解决和消除在总结《2013年土地法》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不适当和限制,满足各地方、企业和人民的愿望和愿望。

据Dang Quoc Khanh部长介绍,为了使指导实施《土地法》的法规与《土地法》生效日期同时生效,政府和总理一直指示各部委和地方集中一切资源制定指导实施《土地法》的法规。具体成果如下:

对于自然资源和环境部负责起草的法规,政府已颁布多项法令,包括:关于海侵活动的法令第42/2024/ND-CP号法令;关于土地价格的第71/2024/ND-CP号法令;关于在国家收回土地时的补偿、支持和重新安置的第88/2024/ND-CP号法令;以及关于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土地资产所有权证书发放以及土地信息系统的第101/2024/ND-CP号法令。关于指导实施《土地法》若干条款的法令,副总理Tran Hong Ha已签署发布该法令。

对于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部长职权范围内的法规,已发布多项通知,包括:关于土地统计、土地调查和现状使用土地地图的第08/2024/TT-BTNMT号通知;关于土地档案、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土地资产所有权证书的第09/2024/TT-BTNMT号通知;关于国家土地数据库的内容、结构、信息类型和土地信息系统软件应用程序的技术要求的第10/2024/TT-BTNMT号通知;以及关于土地调查、评估、保护、改造和恢复技术的第11/2024/TT-BTNMT号通知。

此外,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于2024年7月29日签署并发布了第12/2024/TT-BTNMT号通知,规定了土地定价咨询个人的培训、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框架土地价格。因此,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基本上完成了制定指导实施《土地法》的法规的任务。

实施《土地法》以保障土地使用者的权益

2024年《土地法》有许多新的突破性内容,提高了土地管理和使用的效率和有效性,例如:土地使用规划和计划;征地补偿、支持和重新安置;土地转让、租赁和改变土地用途;土地财政和土地价格;土地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及土地资产所有权证书的发放;少数民族土地政策;建立土地信息和土地数据库系统;推动权力下放、分权和土地管理领域的行政改革,提高各级地方政府对土地管理的责任感…

在《土地法》的260项条款中,有97项条款授权政府、总理、部长、人民议会和省级城市人民委员会详细规定和指导实施该法。该法在实施时将立即发挥效力,特别是关于土地使用者的权利的内容,例如:征地补偿、支持和重新安置政策;少数民族土地政策;海外越南人土地政策;土地财政和土地价格政策;允许土地使用者进行多用途开发;推动权力下放、分权和行政改革,减少土地管理和使用中的中间环节,降低土地获取过程中的合规成本…

未来,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建议各部委和地方继续关注并指导组织实施以下内容:

关于组织宣传、普及和培训《土地法》,各部委、地方和组织需要继续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和培训《土地法》的内容和指导实施的法规,使其深入到各个机构、单位、协会、政治社会组织和受影响的对象,让优越的政策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并在组织和实施中达成共识和统一认识。

关于土地价格:2024年《土地法》规定,土地价格表应每年制定一次,首次土地价格表应由省人民委员会通过,并从2026年1月1日起适用,从下一年的1月1日起对土地价格表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在政府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指导文件的基础上,各地方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投入资源,根据《土地法》的新规定制定接近市场价格的土地价格表。

根据第45/2013/QH13号《土地法》规定制定的省级人民委员会颁布的土地价格表将继续适用至2025年12月31日;如果必要,省级人民委员会将决定调整土地价格表,使其符合当地土地价格的实际情况。

关于具体的土地价格,2024年《土地法》将决定具体的土地价格的职权下放给省级和县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因此,各地方需要加强对县级干部的土地价格培训;同时,应安排人员和资源,使县级人民委员会主席能够根据其职权范围有效履行决定具体土地价格的职责。

关于土地转让、租赁和改变土地用途,2024年《土地法》已将全部职权下放给省级人民委员会,由其批准将水稻土地、防护林土地、特种用途林地和天然生产林地转为其他用途,使地方政府能够主动安排土地基金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同时提高地方政府对当地土地管理的责任感。

关于土地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及土地资产所有权证书的发放,2024年《土地法》已授权省级人民委员会规定1993年10月15日之前土地使用权的其它类型文件,使其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克服过去在证书发放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障碍。

审查《土地法》与其他有关土地的法律文件,各部委、人民议会和省级人民委员会根据其职能和任务,负责组织审查与土地有关的法律文件,根据其职权进行修改、补充、替代或颁布新文件,以确保符合《土地法》的规定,并与之保持一致和同步。

日本光